欠钱不还,还偷提转移公积金 一女子收到5000元“司法罚单”
一女子欠钱不还,企图用谎言“瞒天过海”,最终为其失信行为付出代价。记者昨天了解到,如皋法院执行干警在办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石某开出了5000元“司法罚单”。
2023年6月,黄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石某分别偿还欠款20万元、30万元。审理中,因石某态度诚恳,表明自己暂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待自己年底退休时提取公积金立即履行欠款。两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
半年后,因石某未按约还款,黄某、李某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但石某并未露面,而是委托其丈夫到庭与两人协商还款,其丈夫代为偿还部分欠款。同时,石某还称,自己尚未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待能提取后马上给付剩余欠款。最终,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然而,这次石某又食言了。黄某、李某两人再次来到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陈路遥接手案件后,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查。经查,申请执行人在审理中未保全公积金,一时轻信了石某,让她钻了空子,在案件进入执行前就提取出了公积金账户中的50余万元。
在后续谈话中,石某承认,该笔款项被其转移给亲属并用于其他还款、消费。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发出《拒执犯罪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第二日,石某及其丈夫主动来到执行局。谈话中,陈路遥当场出示石某的银行及微信流水,同时告知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及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石某瞬间瘫软,眼中噙满泪水,忏悔自己一时糊涂。石某的丈夫在听完法官的普法后,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其表示对石某擅自提取公积金的行为确实不知情。
考虑到石某丈夫在代石某报告财产过程中主观恶性较小的情况,执行干警依法对他予以训诫。针对石某隐瞒财产状况的做法,如皋法院依法对石某进行司法拘留。当天,石某具结悔过,由其家人代为履行8.35万元并取得黄某、李某的谅解,如皋法院最终变更处罚措施为罚款5000元,石某当场筹款缴纳了全部罚款。
通讯员刘小芝 贾俊辉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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