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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云锐评 | 尊老爱幼美德岂可“失效”

都说“太阳下面没新鲜事”,但眼下发生在广东肇庆的一桩“奇闻”,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事件很简单。5日下午,广东肇庆高要区313路公交车上,一老人携幼童持老年卡出行,未料在车辆有空位状况下疑似因免费乘车遭拒。

网络时代让目击者所拍视频“光速霸屏”。网友炸锅,质疑司机“利用职务之便欺压弱势群体”“应当记录车牌进行投诉”,公司很快致歉并将涉事者停职。

心意难平的网友又挖出“猛料”:当地有关优惠政策竟已“失效”!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从来都是根植国人血脉的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文明五千年“共同的闪耀亮点”,成为民族基因之一。其生命力,源于对历史和文化的敬重。

何以,到了广东肇庆,好端端的优惠政策竟成标有“有效期”的产品?难道,公共交通这一普惠民生的“必需品”,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转为具有“保质期”的交易商品?倘如是,这对当下人们“三观”的冲击力无疑是“核爆级”,其所产生的负面“链式效应”,令人不寒而栗。

我们终将老去,没人逃脱自然规律。我想我们的政策制订者,如果在老态龙钟时成了那个携童出行的被拒老人,那么,我想他的内心一定也是悲催的,甚至是崩溃的。

更可怕的是,当美德和良知一旦开始“失效”,社会公德的崩塌将会石破天惊。

这起个案以一种辣眼睛的方式,向公众发出警示: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重利轻义、缺乏诚信、淡薄孝道等依然暗流涌动,这与建立和谐社会是冲突的。要杜绝此类荒诞闹剧,唯有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入手来净化社会风气,让美德不再蒙尘。

文/江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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