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微信转账记录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法院提醒:别忘留存借据和交付凭证
仅凭微信转账记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还款,法院会支持吗?记者18日了解到,如皋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中的原告朱某诉至法院称,被告张某于2022年8月15日向其借款25000元用于偿还信用卡,承诺过几日就还。次日,朱某向被告微信转账25000元,因双方是好友,所以并未要求张某出具借条。然而,此后朱某多次向张某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抗辩称,25000元转账并非借款,而是双方之间的其他往来,并提供了双方之间的其他转账记录。朱某则坚称,双方之间有其他经济上的往来,但均与本案借款无关。
原、被告各执一词,谁有理?法官经审查认为,朱某能提供其向张某的微信转账记录,但无法提供借条或其他证据,在张某举证双方存在其他往来的情况下,朱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仅有张某回复的“过几天还你”,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就案涉25000元存在借贷合意,朱某应就借贷合意进一步举证。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经法庭组织调解,双方梳理往来后,就借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从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对方出具借条、留存借款交付凭证,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
通讯员江丽南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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