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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守护“少年的你”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具有双重身份的女法官。穿上法袍,她是少年案件审判庭上的主审法官。脱下法袍步入校园,她是播撒法治种子的“副校长”。

她叫丁净玉,自2016年被任命为江苏法院首批员额法官以来,连续八年从事少年案件审判工作,呵护那些陷入迷途的孩子和被犯罪、纠纷侵袭的孩子。近日,丁净玉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获评“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深耕少年审判

展现司法铁面与柔情

作为市中院刑一庭的法官,丁净玉持续深耕刑事审判。2021年,南通中院刑一庭增挂少年案件审判庭,她作为专业合议庭成员专门办理涉少刑事案件。

涉少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中,既有因家教缺失误入歧途的孩子,也有被犯罪、纠纷侵袭的孩子。丁净玉至今还记得,在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小林(化名)流着悔恨的泪水说:“我再也不犯错了,我知道错了,我想回家!”

“乌云是暂时的,我不希望它遮住孩子们未来的阳光。”面对一脸稚气、故作成熟的未成年被告人,面对人生尚未开启就蒙上阴影的未成年被害人,面对这些孩子和父母在法庭上抱头痛哭的场景,丁净玉感到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8年来,她共承办审结600余件刑事案件及涉少民事案件,二审服判息诉率达94%。2023年,她承办的一起刑事案件获评“全省百场优秀庭审”“全省法院刑一、少年条线刑事案件优秀庭审一等奖”。

除了涉少刑事案件,南通中院还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的抚养纠纷等民事案件。法庭上,丁净玉常常看到离婚夫妻为变更子女抚养权、支付抚养费等争得面红耳赤的情况。

一对夫妻离婚后,女方独自抚养一岁的儿子。转眼儿子要上小学了,为了让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女方将儿子送到前夫所在的城市,此后儿子由前夫独自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双方对簿公堂。女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丁净玉分析认为,“其实双方都深爱着孩子,而且在较长时间里各自独立抚养过孩子。”抓住这个关键点,她组织调解,从抚养能力、生活环境、子女个人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劝说双方多为孩子考虑,并提出女方可以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行使探视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播下法治种子

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

“我们办的每一个案子,都是一个孩子的人生。”在丁净玉看来,涉少案件判决不是终点,“绝不放弃任何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更要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千千万万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2021年9月,丁净玉被聘任为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如何将司法保护更好地融入学校保护?工作之余,丁净玉不断探索、不断思考。由她审理的涉少刑事案件,成为她法治课堂上的生动案例。

银行卡能不能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今年4月,由丁净玉担任主审法官的一起涉“两卡”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南通惠立国际学校的70余名师生通过旁听获得权威答案。庭后,丁净玉耐心、专业地解答了部分师生的疑问,并提醒同学们加强防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

面对犯罪诱惑,如何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面对危险,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丁校长”讲授的法治课,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在潜移默化中打动了学生内心。一名高一女生向丁净玉请教如何成为一名法官,“法官理想”的种子悄然埋下。2023年11月,丁净玉受邀在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并获评南通市“首批优秀法治副校长”。

提出司法建议

源头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很多时候,案件虽然办结了,但丁净玉感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还能“更进一步”,还需“再多做一些”。

司法建议是践行能动司法、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途径。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丁净玉在审理案件中敏锐地发现问题,通过司法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纠错建议。她先后5次向市政府妇儿工委等部门提出相关司法建议且均被采纳,其中2篇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1篇获评南通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这些司法建议以案为据,不泛泛而谈,而是着眼于解决现实社会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社会治理管理漏洞。

围绕校园违法犯罪的防范,丁净玉认为,应当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等制度内容贯穿在学校教学管理中。为此,她在日常工作中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参与安全管理,指导依法治理,及时发现侵害线索并移送处理,为学校安全建立有效的制度屏障。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丁净玉注重对疑难复杂案件深入思考和提炼总结,努力探求具有推广参考价值的裁判规则,连续3年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优秀奖、三等奖,参与人民法院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两部法律著作的编写,20余篇文章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国家级刊物上刊载。

记者 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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