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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俊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7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俊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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