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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法院查封的房屋 男子一审获刑6年

本网讯 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保全、无法正常交易过户,启东男子虞某却动起了把被查封房产卖给别人的歪脑筋,先后两次骗取钱财。26日,记者从启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对虞某犯合同诈骗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赃款125万元。

2018年5月,因欠债不还,经当事人申请,虞某位于启东市汇龙镇东辰公寓某处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保全。当年底,虞某因欠巨额外债无力偿还,在明知该房产被法院查封保全、无法正常交易过户的情况下,动起了利用该房屋骗钱的念头。

2019年1月至2月,虞某以卖房为名,先后与邢某、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分别骗得购房款65万元、60万元,所得钱款全部用于偿还其结欠他人的债务。

虞某在诈骗得手后逃匿,后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前述判罚。

通讯员倪栋威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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