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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5万元支付宝转账证明 一被告收到万元“诚信罚单”

庄严的法庭并非戏言之地,但仍有侥幸者在法庭上一再撒谎企图瞒天过海。记者12日从如皋法院了解到,该院长江法庭审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时,被告因“无中生有”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花”一万元买了教训。

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6月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王某在离婚后一年内给付李某10万元。直到今年4月,王某仍然一分未付,李某愤而将王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王某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支付宝账单截图,表示自己在2018年10月15日已向李某转账5万元,目前仅余5万元未给付。可看到王某提交的“证据”后,李某一头雾水: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天天在用,从未收过这笔转账啊。当承办法官要求王某出示转账原始记录时,王某称,自己还款后便删除了账单,目前手机内已经无法查找。

疑点弄不清楚,案件审理势必无法继续。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原、被告分别谈话,详细询问李某用其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的情况,并让王某联系支付宝客服调取其转账的相关凭证。

经查,李某曾注册过两个支付宝账号,其中一个已经弃用多年,通过找回密码,也并未发现其中有5万元的转入金额。王某也在庭后补充提交了盖有支付宝公司业务章的电子回单。通过比对,法官发现,电子回单中的流水号与转账截图中的编号存在出入。法庭多次告知王某作虚假陈述与提交虚假证据的法律后果,但其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

到底谁在说谎?为查明事实,法庭干警前往杭州支付宝公司,调取了李某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信息及流水,并对王某提供的转账截图和电子凭证进行了核实。通过支付宝工作人员的仔细查找,真相水落石出:王某提供的电子凭证系伪造,该笔转账并未实际发生。面对铁证,王某最终低下了头。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浪费了司法资源,经过合议庭讨论,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收到罚款决定书后,王某当场表示不申请复议,自愿接受处罚。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郝玲丽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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