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 08:48:11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18日,省公安厅通报7起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我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海门某化工厂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以及如皋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信息、未如实记录数量流向案入选。
今年1月2日,海门市公安局接到市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危险化学品线索,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查明本市某化工厂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失效、纳入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关闭后,非法采购危险化学品邻硝基苯酚100吨,并非法销售给上海某化工公司,案值295万元。目前,该厂法人顾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2月16日,如皋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上门对辖区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1月19日购买入库15.2吨浓度为27.5%的双氧水后,未按规定期限备案购买信息,在储存、使用过程中,也未如实记录数量流向。2月24日,如皋市公安局对该公司给予责令2日内改正、罚款3000元的处罚。
全省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警方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聚焦加强安全生产,聚力严管危险物品,全力打好精准排摸、安评促防、严格执法“三项组合拳”,提升危险物品公共安全治理能力水平,相关工作做法在全省公安机关危险物品安全整治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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