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闻-资讯-生活第一门户 南通网首页
新闻 南通时政 南通服务 互动 公告活动 爆 料 台 汽车 汽车行情 汽车保养 南通论坛
娱乐 娱情八卦 电影电视 图片 图说南通 酷图热图 房产 热点楼盘 房价曝光 数字报纸
您的当前位置: 新闻>>南通新闻>>社会>> >> 正文

如皋八旬夫妇赡养案村委会前开庭

2020-06-19 08:52:40 来源: 南通网

江海晚报-八旬夫妇赡养案村委会前开庭

17日下午,如皋市九华镇云屏村村委会门口被300多个村民里里外外围了好几层。在几张书桌拼成的“极简版”法庭上,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人民法庭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八旬老夫妇的赡养纠纷案。

宋大爷今年85岁,妻子比他小1岁。两人婚后共育有1子3女,目前4个子女均成家,不与老人在一起生活。宋大爷夫妇所建4间平房被儿子宋某拆除另建了楼房,两人在3个女儿出嫁后一直居住在儿子家。

近年来,宋大爷夫妇年事渐高,需要子女照顾,生病就医费用也不断增长,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今年年初,夫妇俩为赡养事宜和儿子发生争议,老人申请村委会及镇调解中心调解处理,因意见不统一,多次协商未果。两位老人只得暂时轮流住在女儿家,居无定所,基本生活也无着落。

无奈之下,老人把4个子女一起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儿子宋某提供两间住房居住,每月给付成品粮40斤,同时还请求判决子女每月各给付200元,并共同承担今后医疗费。

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孙俊驹考虑到宋大爷夫妇出行不便,且该案涉及农村老年人赡养权益,具有典型教育意义,遂决定到老人所在的村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详细宣讲了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1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成。

法院审理认为,因老人长期与儿子一家共同生活,其承包田与儿子一家在一起,现均由儿子耕种,故要求儿子每月提供40斤成品粮,符合常情;同时,两原告要求儿子提供两间住房居住亦应予以支持;对生活费,两原告主张4名被告每人每月给付200元,符合原告的实际需要及本地的经济状况,应予以支持。对两原告今后发生的实际医疗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在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剩余的部分,应由4名被告各承担四分之一。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法院当庭判决4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月定期支付原告赡养费及护理费。

通讯员顾建兵 顾梅红 记者王玮丽


一键分享至

相关新闻

酷图热图

2018CBDF中 ...
我国成功发射陆地勘 ...
中国成功发射陆地勘 ...
航拍淮安白马湖畔金 ...

南通日报社 2009-2016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6468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ntrb@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