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10:06:28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9日,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骑行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立案侦查。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案发当天,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3.1毫克/100毫升,远远超出了醉驾认定标准。
4日凌晨4时许,通州交警部门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兴仁镇新菜市场东边的马路上有两名男子睡在地上,旁边还有一辆倒地的摩托车。兴仁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将熟睡的两人叫醒。经呼气酒精检测,两人均处于醉酒状态,处警民警遂依法提取了两人的血样。
经查,两名男子一人姓张,一人姓吴,均为徐州人,在兴仁种植大棚蔬菜。3日晚10时左右,两人结伴去兴仁镇新菜市场旁的大排档吃饭,喝了不少白酒和啤酒。结束后,张某执意要驾驶摩托车送吴某回家,不料,开出去没多远就因酒力发作而瘫倒路边呼呼大睡。菜市场外安装的视频监控完整、清晰地记录下这一幕。幸运的是,尽管两人都处于醉酒状态,身体却毫发无损。不过,张某醉酒骑行摩托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记者张亮 通讯员沈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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