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10:05:41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10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小海辖区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发布案情续报,当天,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该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范某、蔡某执行逮捕。
5月8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0年5月7日18时许,我局接报在小海辖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经查,系范某(男,14岁)因与盛某(男,15岁)有矛盾,后伙同蔡某(男,19岁)对盛某进行殴打,致盛某受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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