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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绿地当停车场 崇川25名违停当事人受罚

(记者蒋娇娇 通讯员窦保国)根据我市出台的《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机动车停放在绿化带将面临处罚。自从5月集中整治以来,截至目前,崇川区已有25名违停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

今年1月1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从立法层面强化了对绿地的保护和对毁绿行为的处罚,为减少涉绿违法行为,更好地保护绿化成果提供了法律依据。自这一地方性法规出台以来,崇川区城管部门对绿化用地进行了分类普查,多措并举加强法规宣传工作。

在目前处理的14个首批绿地违停案中,既有私家车主,也不乏永安行之类的租赁公司。在处理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与当事人签订承诺书,督促其今后自觉遵守法规。永安行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将采取黑名单制度来约束租车人的驾驶行为。

依据择一从重处罚原则,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违停车辆所占用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将责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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